为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充分发挥专任教师的思想引领作用,强化对学生学业指导、就业指导、创新指导,满足专业建设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,建立新型师生关系,推进因材施教,助力学院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。根据《关于印发<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师大政发〔2023〕16号)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为学生个性化成长与发展提供针对性指导和帮助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二、组织领导
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下设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,由学院党委书记、院长任组长,组员包括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、专业建设负责人、系主任、督导专家等。
三、导师资格与职责
(一)导师资格
1.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的教育方针,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师德高尚,治学严谨,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关心学生,是有理想信念,有道德情操,有扎实学识,有仁爱之心的“四有”好老师,有高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。
2.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,从事教学、科研工作的教师。
3.熟悉所指导学生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,熟悉教学规律及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确保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。
(二)导师职责
导师工作的重点是自学生入学到毕业离校的全过程中,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领,进行个性化的学业、就业、创新等全面指导。通过采取有效举措,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引导学生树立明确的发展目标,助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,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自主学习与研究能力,并充分利用各类教育教学环境,聚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,对学生给予全过程培养,切实提升育人质量。
基于本科阶段各学年学生的发展特点和需要,导师指导内容的侧重点应有所区别。本科一年级阶段,导师应以目标引领为工作重心,引导新生全面认识所学专业,树立学习目标,规划发展方向,培养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,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;本科二、三年级阶段,导师要以学生能力提升为工作重心,通过组织各类课余活动、指导创新创业比赛等方式,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;本科四年级阶段,导师要以学生成才、服务社会为工作重心,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个人理想追求与社会建设的关系,以对学生进行就业、升学、毕业论文(设计)撰写、创新创业等方面指导为主。
本科生导师工作的主要内容,详见附件1。
四、导师工作要求
(一)指导方式
1.导师导学以思想引领贯穿始终,并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循序渐进地进行各类指导。
2.导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,以有利于学生专业提升、身心健康为目标,采取灵活多样的指导方式。
3.鼓励导师以指导学生参加科研项目、竞赛项目、读书会、小组会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。
4.鼓励有条件的导师在导学过程中,加强本科生与研究生交流,通过研究生带本科生、高年级学生带低年级学生等方式,形成“学学相长”的教育模式。
(二)谈心制度
导师要认真落实谈心制度。每学期导师对每名学生的指导不少于一次,在指导的过程中,要充分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,全面了解学生的各类需求。此外,导师需重点关注学业存在困难的学生,做到适时谈心谈话,加强学业督促与帮扶指导。
(三)工作记录
1.导师工作期间,师生需认真填写《5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表》(见附件2)。
2.手册填写完毕后,由学生本人负责保管。
3.手册中设有内容记录栏,由学生根据导师指导情况及时填写指导内容和自身收获;导师应在指导学生的《5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表》中相应位置填写简评。
五、导师聘任程序及相关说明
(一)导师聘任程序
1.遴选导师。
由各系主任征询本系教师意向,并确定符合导师资格的具体人选。
2.导师分配。
各系主任负责制定导师分配初步意见(原则上以专业、宿舍为单位相对集中安排导师;一般情况下,每位导师每个年级指导学生人数不少于3人,且不超过10人)。
3.聘任导师。
学院对各系初步分配结果进行审核,并向师生公布导师分配名单。
(二)其他说明
1.导师与学生相对固定。受聘导师不得随意更换指导的学生,学生也不得随意更换导师。
2.确因特殊情况需更换导师,师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,经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,方可变更。
3.对于不能履行导师职责或不负责任的导师,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予以撤换,以确保本科生导师制有效落实。
六、学生需遵守的规定
(一)自觉遵守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制度
1.学生需主动联系导师,积极参与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,认真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。在学习、生活过程中,如遇到困难或存有疑问,可向导师寻求指导和帮助。
2.每学期开学初,学生需根据导师的意见和本人的实际情况,合理制定学习计划,优化学习目标,定期向导师汇报自身思想、学习、实践等情况,并认真填写《5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表》。
(二)在导师指导下,积极提升自身能力
在参与导师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、就业指导时,学生需做到勤于思考、敢于提问、善于提问,主动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。
七、本科生导师的考核办法
(一)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纳入学院教师的考核工作。考核时间一般定为每年6月至7月,由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评定。
(二)学院采取合适的激励措施,切实保障导师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导学工作,该项工作的工作量在学院年底绩效中将有所体现。本科生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,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,在岗位聘用、职称评定、评优评先等方面对优秀导师给予倾斜。
八、工作机制
(一)高度重视,统一思想
本科生导师制是对优化人才培养的创新举措,是解决学生实际困难、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才的重要途径,全院师生要高度重视,统一思想,全员参与、全程关心、共同关注,在育人过程中增强责任感、效能感、使命感,切实发挥本科生导师制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。
(二)建立本科导师、辅导员、教学秘书联系制度
1.辅导员要定期与本科生导师进行沟通联系,及时交流学生成长情况,共同研究确定指导学生发展的最佳方案和具体措施。在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、奖惩、资助等工作中,辅导员应征求本科生导师意见。
2.每学期结束后,教学秘书需及时将最新的学业预警名单反馈本科生导师,协助本科生导师通过制定有效的举措,以帮扶学业有困难的学生。
九、其他
本方案自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开始施行,由5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附件:1.本科生导师工作主要内容
2.5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表
5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
2023年8月29日